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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律师参加国务院两纲督导 李春生律师收到国务院妇儿工委感谢信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06年11月23日作者:刘艳军
2006年11月14日,湖北省律协未保会和李春生律师共同收到一封来自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感谢信。信的全文如下:
感谢信
湖北省律协未保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两纲),以及2005年第四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确定的“今明两年要对实施两纲的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的工作任务,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织了15个国家级评估督导组,由部级领导任组长,于2006年8月至10月对全国31个省(区、市)开展两纲中期评估督导工作。
以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为组长的第十三督导组于10月16日至26日对广西、云南两省(区)实施两纲情况进行了为期10天的评估督导。李春生同志参加了该组的督导工作。在督导过程中,李春生同志认真负责,不辞辛苦。作为青少年法律保护领域的专业人员,白天与省(区)、市、县各级相关部门深入交流,仔细查阅资料,晚上撰写妇女儿童与法律保护领域的督导反馈意见,善于思考,积极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与督导组的同志一起,按照中期评估督导要求圆满完成了任务。为广西、云南实施两纲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促进作用。
在此,谨对贵单位及李春生同志对我办工作的热情支持和大力帮助表示诚挚的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共同做好妇女儿童工作。